記者詹宜庭/台北報導
立委王義川(右)質詢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(左)。(圖/翻攝自國會頻道)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(11日)邀請法務部、審計部等單位,就「八百萬助理費變成小金庫,立法院組織法恐成自肥法案」進行專題報告,並備質詢。針對助理費除罪化相關草案,民進黨立委王義川質詢問到,若按照藍委陳玉珍的提案,立委不聘助理,立院是否要撥款給立委?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表示,該法的前提是「聘用若干人」,要看有無包括「零人」有解釋空間。
陳玉珍所提《立法院組織法》等修正草案,將立委每人聘用公費助理8至14人改為聘用助理「若干人」,另外立法院撥款給公費助理費用,改為撥款給立委一定數額助,並且由立委「統籌運用」且免檢據核銷,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費、健檢費、助理文康活動費等。
王義川今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質詢問及,若按照陳玉珍提案,是否有規定立委一定要聘請委員助理?張裕榮說,若法案三讀通過,就會依法處理;王義川再問,那可以聘請零人嗎?這樣跟你們送到立法院審議的預算有衝突,例如115年編列113位立委,每位立委都有8至14人的相關費用,約1年8億8千多萬,若陳玉珍的提案通過後,立委都不聘助理,那立院是否要撥款給立委?
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說,法案通過後,相關預算會再調整,該法的前提是「聘用若干人」,要看有無包括「零人」,有解釋空間。王義川問,所以如果委員都不請助理,錢一樣照撥?張裕榮強調,有兩個要件,第一就是看當時的法律是怎樣,就是依法執行,另外也要尊重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