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盧素梅/台北報導
內政部長劉世芳今(17)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。(圖/記者盧素梅攝影)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(17)日初審通過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》,重點包括嚴懲高額詐欺犯罪、提高詐騙刑責、增訂「禁奢條款」,以及詐騙被告須在自首、自白後6個月內,支付被害人全部財損或達成調解的金額,法院才會酌予減輕或免刑。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,太子集團這些人大搖大擺的吃喝玩樂,這對犯罪詐欺的被害人來說情何以堪。
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施行滿一年,內政部依據實務執行情形提出檢討,經行政院會通過後提出修正草案,並於今日完成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。內政部表示,感謝各黨團委員的支持,委員會審查結果,除第44條修正文字經修正後通過外,其餘條文均照行政院版草案審查通過,從加重處罰、加速攔阻詐騙金流及加強被害人保障三大面向,全面強化打擊詐騙集團的法制工具,並期盼後續儘速完成三讀程序。
劉世芳會後受訪表示,詐防條例實施一年後,政府提出3方向的修法,第一,加重處罰,針對造成100萬元以上之高額財產損害,或教唆、利用未成年人、八十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之詐欺行為,加重刑責,回應社會期待。第二,加速攔阻詐騙金流,因應網路詐騙金流移轉快速,修法強化警政機關即時通報、警示帳戶及跨業聯防機制,以及警銀合作喚醒潛在被害人,降低民眾財產損失。第三,加強被害人保障,在詐欺犯罪量刑中納入禁奢條款,避免犯罪所得遭不當揮霍,減輕被害人承受傷害。
劉世芳也提到,針對涉案嫌疑人,草案把禁奢條款放進去,如太子集團等,這些人大搖大擺的吃喝玩樂,這對犯罪詐欺的被害人來講情何以堪。她說,加重處罰、加速處理、加強保障三大方向,在今天獲得所有黨團的同意,內政部表達非常高度的感謝。